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 接受申請
暫定舉行日期:2024年6月1日
申請人可選擇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是次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試卷。
綜合招聘考試:
綜合招聘考試包括三張各為45分鐘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分別是英文運用、中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申請人可報考任何一張或多張試卷。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應先取得有關招聘廣告訂明所需的考試成績。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測試為30分鐘選擇題形式試卷。
申請資格: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2023-24或2024-25學年獲取大學學位的資格。
申請方法:
1. 網上申請:在2024年4月5日下午5:00前(香港時間)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www.csb.gov.hk/chi/cre.html )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或
2. 郵寄申請:郵寄申請書 (CSB 31 (3/2024)) 到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5樓2511室公務員考試組(郵戳日期:2024年4月5日或之前)。
查詢 :
電話: 2537 6429 / 電郵:csbcseu@csb.gov.hk
請瀏覽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www.csb.gov.hk/chi/cre.html)查閱有關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