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法 律
法律:香港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為基礎,有別於內地的法制,同學在內地修讀法學後,如有意於香港成為律師(Solicitor)或大律師(Barrister),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完成由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或香港城巿大學所開辦的法學士或法律博士(JD)課程;持有獲該3所大學承認,由其他普通法地區的大學開辦的法學士學位/法律博士學位/法學專 業資格;或完成由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所開辦的法律行政人員高等文憑(本科程度)課程
• 考取法學專業證書(PCLL)
• 完成實習律師合約或指定的大律師實習期
• 獲香港高等法院認許成為律師或大律師
專業資格課程
現時本港共有3所大學開辦法學士課程、法律博士課程,以及一年全制或兩年兼讀制法學專業證書課程,各有不同的收生標準、方法及安排。
報讀資格
根據現行規定,所有申請香港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學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 在指定的9個核心科目和3個銜接科目中達到所需水平
• 如持有的法學士或法律博士學位並非由任何一間上述大學所頒授,或擁有獲開辦法學專業證書課程院校承認的其他法學專業資格,則須視乎情況在「法學專業入學資格考試」(The Hong Kong Conversion Examinations For PCLL Admission)取得及格成績,以證明達到所需水平
• 不論是否以英語為母語,均須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中取得7分或以上
開辦法學士、法律博士及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3所香港院校及其他相關資訊如下: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網頁:www.law.hku.hk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網頁:www.law.cuhk.edu.hk/app
-香港城巿大學法律學院網頁:www.cityu.edu.hk/slw/index/index.html
•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法律行政人員高等文憑(本科程度)網頁:https://hkuspace.hku.hk/prog/advdiple
•法學專業入學資格考試網頁:www.pcea.com.hk
•香港律師會網頁:www.hklawsoc.org.hk
•香港大律師公會網頁:www.hkb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