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會 計
會計:符合特定條件的香港學生可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全國統一考試(下稱統考)。考試成績合格者在國家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兩年後,可向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成為註冊會計師。
統考內容
統考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考生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於綜合階段考試取得合格後,國家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符合其他相關條件,便可以申請成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考生亦可選擇併考統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資格課程(QP),詳情可參閱〈香港專業資格–會計〉。
參加條件
1. 具內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
2. 具港澳台地區或外國法律認可的註冊會計師資格(或相關資格)。
詳情請瀏覽國家財政部網站(www.mof.gov.cn),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www.cicp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