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禧雯(北京大學-法學)
彭禧雯(Ellen)自少立志當律師,報大學時堅決只考慮修讀法律,當年報考北大,申請表格上的志 願選擇只填上「法學院」,其餘全部留空。「面試一開始,老師便問我為甚麼只填一個志願,當時我回答:『我一定要讀法律,不會考慮其他學系。』老師再問我為什麼要讀法律,我說:『律師能夠維護社會公義,我對這件事情感興趣。』當時老師第三句已經對我說:『可以了,我們會給你offer(錄取資格)!』」
看準兩地法律市場互動
修讀法律,多數香港學生選擇在本地或英美升讀大學,Ellen本身沒有內地背景,最初甚至連普通話都不懂,為何毅然到內地升學?「當時回歸不久,我看到香港與內地的法律市場將來會有更多互動,若同時熟悉兩地的法律系統,我認為會是十分獨特的優勢。」事實上,Ellen當年的判斷十分正確,現時兩地法律互動的確很頻繁,而當日的升學決定及往後發展,就讓她牢牢抓緊了這個機遇。
擁兩地執業資格成獨特優勢
Ellen一直作不同嘗試,完成北大法學位後,在選擇實習和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時,她放棄頂尖的國際法律事務所, 選擇進入內地其中一間最好的年輕中國律師事務所,從事中國法律事務工作,負責過公司業務,亦做過法庭和仲裁方面的訴訟業務,讓她對中國法律系統和內地法律界的運作都有較全面的了解,亦造就她回港發展後的獨特優勢。
香港與內地奉行不同的法律系統,完成內地法學士課程,若要在香港執業,必須在香港或其他普通法系國家取得合資格的法律學位。Ellen回港後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律博士(JD),再負笈英國牛津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然後取得法學專業證書(PCLL),才獲得香港執業資格,今年是她當大律師的第三個年頭。現時她同時擁有香港及中國內地的執業資格。
Ellen坦言,她用8年時間成為大律師,比在香港讀法律的同業漫長得多。「要取得兩個法律系統的資格,讀書的時間一定比較長,但好處和優勢也會比較大。我在內地工作兩年,回香港執業時已經28歲,但我認為不會太遲,因為大律師的職業生涯一般可至六七十歲,用多點時間學更多知識, 積累更多經驗,相當有利『大狀』的工作。」她解釋,大律師是自僱人士,初執業就須要自己面對客戶,一般學士學位畢業生年紀尚輕,人生經驗有限,處事未必夠成熟,很多時未必能獲得客戶充足信任,因此寧願花更多時間充實自己, 讓自己擅長法律的同時,更了解現實世界的商業運作。
內地工作經驗獲重視
現時香港有不少案件都與內地有關,例如內地公司在香港有業務,或香港公司與內地公司有商業交易或糾紛。「這個年代絕大部分案件都包含國際元素,當中跨境因素越來越大,在我現時處理的案件中,過半都有內地元素,例如案件在香港仲裁,而合同由中國法律管轄,就是我有優勢能夠處理的。」
擁有內地法律學位,並有在內地執業的經歷,讓Ellen 更了解內地市場和政府運作,能夠在處理案件時更準確及有效率地掌握背景和細節,從而訂立適當策略。這些知識和經驗,造就她成為擁有獨特優勢的大律師,比大多數同業更有能力處理涉及中港法律事務的案件。Ellen現時工作的大律師事務所,是香港最好及最大的事務所之一,正正是受她這些背景吸引。「因為我是北大畢業,所以他們非常重視我的背景,這間大律師事務所看到內地市場龐大,覺得既然我的普通法成績不錯,同時比其他人多了一個內地的執業資格,他們就覺得非常適合。」
無價的人際網絡
Ellen認為在內地讀書和工作的經歷,在不同方面都為她帶來幫助,包括讓她累積了無價的人際網絡。「很多現時我負責的案件都是當年的北大同學,和以前內地律師事務所的同事轉介給我的。他們很多已成為合夥人,擔任比較資深的職位,現在都變成了我的合作夥伴,對我的事業給予相當大的幫助。」
讓自己與時代一起變遷
當Ellen還是中學生的時候,似乎做了許多重大決定,造就她今天的事業。看似周密的計劃,她卻說當時只是隨自己心意決定。「我喜歡讀法律,對大陸感到好奇,想去看看那裡是不是適合自己發展,然後喜歡北大多一點,於是就進了北大。」
面對升學抉擇,同學或會感到迷茫。Ellen以自身經驗給同學兩個建議:「興趣和熱情一定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將來每天都要與你選擇的行業打交道,如果不是很喜歡的話, 那生活一定會很痛苦,就算賺到很多錢都仍會感到很痛苦, 所以必須選擇一個自己有興趣的專業。」
Ellen也建議同學結合大環境去考慮升學抉擇。「例如近年IT(資訊科技)行業的發展蓬勃,將來相關專業可能會有更大發展空間,除了金錢和事業發展的考慮,可能你會經歷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這是一個相當有趣的發展方向。」正如她當年選讀法律,就是預見到香港和內地的法律市場將會融合,「我覺得有機會跟隨時代變遷,一起去經歷這個變化,會是一個不錯的人生經驗。」